品牌策划合作须知

1、合作方必须指定专人(项目专员)向向扬提出修改意见,并签订《确认函》。向扬不接受因合作方更换对接人或项目决策人而推翻之前已经确认的稿件。如需推翻重做即构成了新项目,则需重新签订合作合同并支付新项目的费用。

2、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专员及其相关信息及提交、回复的方式时,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电话或者书面的方式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履约的有效性。否则擅自的变更不发生效力。


稿件修改

1、合作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明确回复确认稿件或提出修改意见,向扬将按修改意见,完成修改义务。

2、因合作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向扬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工作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版权归属

1、向扬在收到合作方对项目的确认意见书,并收到合作方支付的项目剩余款项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合作方交付全部文案工作成果的源文件。

2、在合作方未付清相应阶段款项前,著作权归属向扬。在合作方付清相应阶段款项之后,著作权(除作者署名权外)归属合作方。

3、在项目工作流程中,合作方不得向向扬索取未完成、未确定的文案稿件。

4、合作方未采纳的设计方案、策划方案,其知识产权仍归属向扬,合作方不得擅自使用。


关于印刷

关于需印刷的稿件,向扬温馨提醒合作方:凡需印刷工艺的品牌产品,还需贵司先打样,并再三确认打印样板的文字/图形/条形码/二维码/排版等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才投入工艺印刷,向扬也将全力配合打印审核。


资源对接

1、向扬将根据项目情况,免费为合作方提供第三方资源对接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印刷厂对接、包材厂对接、投资方对接、媒体投放渠道对接、地推团队对接、会销团队对接等。

2、对接服务属于额外增值服务,不属于合作范围内的服务,合作方无权要求向扬必须提供,向扬对提供什么资源,什么时候提供,该怎么提供等拥有自主解释权。


款项相关

1、如向扬已按照合同服务约束内容和流程完成策划、设计等相关工作,合作方不能因自身项目进展原因单方面终止项目合同,及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2、服务项目开始时间为收到项目首付款之日起,在向扬未收到首付款的情况下,无法为合作方提供相关服务工作。